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贝因美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选条件见《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食品学院除外)可推荐1~3名研究生参加复审,食品学院推荐4~6名研究生参加复审。
2、研究生部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贝因美”奖学金基金管理评审小组审定。
3、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贝因美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请在附件下载。请各学院在4月9日10:00前将上述材料请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稿(含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评审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