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19074


    根据浙商大研[2010]87号文件精神,经校领导同意,定于2012年3月15日起启动2012年博士生导师增列工作。
 
    1、本次增列博士生导师,除食品科学按二级点申报外,其余专业按一级点申报。各博士点最大限额:应用经济学5人,工商管理4人,统计学和食品科学均为3人。
 
    2、本次增列博士生导师不受理跨学科、跨专业申报;不受理非本校教师申报。
 
    3、本次增列博士生导师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个人申请。申请者个人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暂行办法》(浙商大研(2010)8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附表,并提供2007-2011年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2011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或学校认定的国内一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2009-2011年期间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批文或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2009-2011年期间主持的各类项目(横向项目只认可进入浙江工商大学的项目)的经费到款证明、2009-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等相关材料,报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
 
    注: 由于科研处计分办法改变,2011年的科研工作量只计上半年的,所以填写科研总分都填两年半。若有的申请者两年半合计科研分不足60分,但按原计分方法折算三年能达60分,也视作符合要求,但请附上折算明细单。
 
   (2)2012年3月26日-4月3日申报者的申请材料在博士点所在学院网上公示。
 
   (3)2012年4月6日-4月15日,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审查和推荐。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负责核实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其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经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将同意推荐者的《申请表》和《附表》的电子文档、《申请表》和《附表》的纸质文档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增列汇总表》各一份交学校研究生部。另外,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再提交3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复印件,一式5份,供校外专家参考使用。
 
   (4)2012年4月16日-23日,研究生部复审。研究生部对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推荐的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5)2012年4月24日-5月23日,校外专家评议。研究生部将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推荐的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整理后,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
 
   (6)2012年6月上旬,研究生部整理已经通过校外专家评议的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学校召开校学术(学位)委员会会议,最终确定2012年度增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人选。
 
   (7)本次增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列入201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从2013年开始招生。
 
                                                 研究生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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