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实务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10〕13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3月15日起启动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增列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实务导师的专业和工作与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科具有相关性;实务导师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实务导师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应担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2.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4.具有完成所承担的指导研究生任务的必要时间。
二、增列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5日前,申请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1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学院。
2.2012年4月17日前,各相关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后,将推荐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报研究生部。
3.2012年4月18日-5月27日,研究生部对各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
4.2012年6月,学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无记名投票,最终确认2012年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名单。
研究生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