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关于组织申报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1浏览次数:1878

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经研究,在全校范围内申报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植项目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报人员: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2.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是在进行或者准备进行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2)申报项目应是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技术贸易类、电子商务类、社会服务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3)项目申报可个人和团队申报,凡团队超过三人的项目,必须是我校学生占绝大多数或者我校学生为团队主要负责同学。

二、扶植项目申报程序及选拔方式

1由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确定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经学院推荐,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重点扶植项目和一般扶植项目,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扶植项目资助

经专家评审后,确定重点扶植项目8个,学校给予每个重点扶植项目3000元资助,并进驻学校创新创业实验园孵化。一般扶植项目原则上控制在申报项目的40%以内,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000元资助;各相关学院应给予积极支持、孵化。

3.项目评审细则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22月)。确定申报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各学院发动学生申报。

2.扶植项目申报(2012320前)。结合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计划书,由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3.扶植项目评审(20125月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并经公示后,确定一般扶植项目和重点扶植项目。

4.扶植项目运行(20129月至20135月)。

5.扶植项目阶段总结及验收。确定为一般扶植和重点扶植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在2012年底前根据要求须向学校递交阶段性总结,具体要求另发。扶植项目年度完成后,须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五、扶植项目资助经费使用

学校对一般扶植项目和重点扶植项目设立专项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扶植项目专项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另行规定。

六、扶植项目验收与评比

1.学校在扶植项目中将选拔部分项目参加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2.扶植项目年度结题后,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评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并向社会创新创业园推荐进一步孵化。

本次创新创业实践扶植项目申报有关情况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地点: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3室,联系电话:28877268,邮箱:xgbzx@126.com    联系人:周翔老师。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校创新创业实验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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