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参评“贝因美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11947

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贝因美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选条件见《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食品学院除外)可推荐13名研究生参加复审,食品学院推荐46名研究生参加复审。

2、研究生部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贝因美”奖学金基金管理评审小组审定。

3、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贝因美奖学金评审汇总表请在附件下载。请各学院在331日10:00前将上述材料请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稿(含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评审汇总表)。

 

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doc

贝因美奖学金(研究生)评审汇总表.xls

              研究生部

                    20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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