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6浏览次数:942

校内各学院、部门: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1114日,清华大学标志性建筑清华学堂失火。44部消防车、308名消防官兵耗时两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1115,上海一高层教师公寓发生火灾,造成53人遇难,70余人受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利用教职工会议、学生班会等形式及时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乱接私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杂物,不得乱扔烟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校园内办公、教学、生活、服务等场所,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需使用电气设备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使用规定,人离开后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的,应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近期相关责任部门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限时整改,对违反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造成后果的要依规或依法追究责任。

 

 

                                          浙江工商大学“平安校园”建设

                                          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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