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级研究生及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0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二、申报类别、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2009年15个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学校给予项目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科研经费。
。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范围
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同学按照各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报日期为
附件:
校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团委
二OO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