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开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发布时间:2009-09-10浏览次数:2088

 

    鉴于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展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浙江工商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针对新生报到、老生返校期间,人员高流动性和高聚集性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为了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有效监测疫情,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中蔓延,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积极协调,认真执行。
   
    二、新生入学报到的相关工作:
    (一)各学院、研究生部、杭州商学院、成教学院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不同类别学生情况,入学前向新生发出防控疫情的提醒和报到时接受健康检测的通知。告知新生:报到前七天不要到有疫情发生的国家和地区去,指导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如已去过疫情发生的国家和地区,应自觉居家观察七天。如因发热被隔离治疗或来校途中因属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均需及时向学校报告。
    (二)新生须如实填报学校印发的健康状况登记表,在办理报到手续前,交卫生所健康检测点并接受医生的健康检测。检测点分别设在下沙校区新生报到处、教工路校区新生报到处、城站火车站新生接待处、火车东站新生接待处,通过健康检测后凭检测点签发的健康证明进入报到大厅办理入学手续。
    (三)检测点医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用红外测温仪进行体温测量,若显示异常时,用体温计复查。凡体温异常者,卫生所应及时通知该生所在学院的学办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发热,体温低于38度,伴有鼻塞、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经初步筛查后,由医务人员陪同专车送到下沙校区留观宿舍观察治疗一周以上,各学院、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所做好新生隔离居住的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
    2.体温高于38度,伴有鼻塞、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者,由医务人员陪同用专车送至三甲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3.体温高于38度,伴有鼻塞、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有H1N1流感接触史者,立即就地相对隔离,同时报区疾控请求指导,并按疾控部门的指导意见处理。
    (四)新生陪同家长及亲属,必须自觉接受健康检测,如出现发热及流感样症状,必需及时就医;该新生由医务人员陪同专车送到下沙校区留观宿舍观察治疗一周以上。
    (五)新生及陪同家长、亲属,应积极配合健康检测点及杭州市疾控部门的传染病调查和检测,如有瞒报或拒绝配合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新生入住宿舍,需向宿舍管理员递交卫生所健康检测点的健康证明才能领取钥匙入住。宿舍管理员若发现学生有体温偏高或不适及时通知卫生所,同时应缓发宿舍钥匙即时安排其前往卫生所就诊,就诊后凭卫生所二次签发的健康证明入住。
    (七)做好报到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指派专人,每天提前半小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桌子和地面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二次。
 
    三、新生报到及老生返校后8天内,应每天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及健康观察。
    (一)卫生所按每个寝室1支体温表发到各学院,各学院按班级发到各寝室,寝室长负责记录寝室成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向辅导员报告。
    (二)各学院每天汇总学生体温检测及健康状况。发现体温偏高(超过37.5度)或感冒样症状等不适者,应即时通知卫生所并安排其前往卫生所就诊。
    (三)体温检测采用腋下测温法,测得的体温加0.5度为实际体温。
   
    四、老生返校当天,应如实填报学校印发的健康状况登记表,由各学院于当天收回、初筛,然后交卫生所。若有体温或其他异常,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五、8天观察期后,各学院、部门仍要高度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发现身体状况异常,应即时通知卫生所并安排其前往卫生所就诊。发现学生因病缺勤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并随访。
 
    六、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立即启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配合疾控中心做好防护、隔离、观察、消毒等工作,控制疫情传播。
 
    七、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应指派专人每天二次开窗通风,每次至少1小时。
 
    八、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减少病源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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