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取本校09级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行李存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浏览次数:2400

    现将考取本校09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的行李存取事项安排如下:
    一、存取注意事项
    1、由于寄存空间十分有限,因而行李寄存只针对考取本校09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考取其他学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和其他毕业生的行李寄存问题恕不考虑安排。
    2、行李由学生自行打包,每个行李包上均须张贴写有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的标签,由学生本人自行运送至寄存地点;
    3、行李包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损坏或遗失;
    4、存放行李时,请同学们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存取点的公寓值班台办妥行李寄存登记手续。
    5、提取行李时,请同学们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存取点的公寓值班台办妥行李领取登记手续。逾期未领取行李,若造成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存取地点:钱江湾生活区28号楼自行车库。
    三、存放日期:2009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四、领取日期: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9日。
 
    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存取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研究生部 公寓管理中心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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