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参评“贝因美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3浏览次数:3508

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贝因美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选条件见《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1、工商管理、统计、经济、金融、信息、信电、外语、旅游、财会、环境、法学院初审后各推荐1~3名研究生参加复审,食品学院推荐4~6名研究生参加复审,请以上学院于4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下沙校区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2、公管、日语、艺术学院的研究生,直接将材料交到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部负责初审。
    3、研究生部党总支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贝因美”奖学金基金管理评审小组审定。
    4、《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格请在附件下载。相关材料请于4月9日前报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同时请申报者将专项奖学金的电子表格发送至28877238@163.com发送时邮件主题注明“贝因美奖学金”。
 
                                       研究生部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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