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取本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行李存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8浏览次数:3082

现将考取本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的行李存取事项安排如下:

一、存取注意事项

1、由于寄存空间十分有限,因而行李寄存只针对考取本校08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考取其他学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和其他毕业生的行李寄存问题恕不考虑安排。

2、行李由学生自行打包,每个行李包上均须张贴写有本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的标签,由学生本人自行运送至寄存地点;

3、行李包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损坏或遗失;

4、存取行李时,请同学们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各个寄存点的公寓值班台办妥行李寄存登记手续。

二、寄存日期:2008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三、领取日期: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日

四、存取地点(详见下表)

学院

寄存地点

计信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2楼

工商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2楼

日语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2楼

信电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3楼

财会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3楼

公管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3楼

统计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4楼

金融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4楼

旅游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5楼

外语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5楼

经济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6楼

法学院

金沙港生活园区5号公寓6楼

 

公寓管理中心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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