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参评“贝因美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5浏览次数:3228

 

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06级和07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2007年度“贝因美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选条件见《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1、工商管理、统计、经济、金融、计信、外语、旅游、财会、法学院初审后各推荐1~3名研究生参加复审,食品学院推荐4~6名研究生参加复审,请以上学院于4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下沙校区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2、信电学院的研究生,直接将材料交到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部负责初审。
    3、研究生部党总支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贝因美”奖学金基金管理评审小组审定。

 

浙江工商大学“贝因美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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