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2005级硕士研究生:
每年一次的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已经开始。具体评选办法请参阅《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申报表》请在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专区-学位管理中自行下载。各培养学院请将《申报表》于3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08年2月29日
附: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开展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奖励。评选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评选比例
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当年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我校硕士学位者。
每次评选名额为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15%。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书写规范,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三名专家匿名评审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
4、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5、作者在学期间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字数在4500以上)。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时间安排
每年2月底以前申报,3月上旬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报,3月中旬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认定。
2、评选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一式两份,含作者、导师对论文的评价;
(2)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材料一式一份。
3、评选程序
(1)论文作者向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提交参评论文和有关材料。
(2)经导师推荐,各院(系)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或评审,并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将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4)名单公布7天后,如没有异议,由分管校领导批准确定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5)对已获得的优秀学位论文者如发现其论文有剽窃、作假、失实等问题,一经认定,立即取消其“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对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分别颁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