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凡集体或个人在2007年度内获得各种荣誉称号(校内除外、科研除外),请于1月9日(周三)前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校
人事处(1032室),注明是否已获物质奖励。学校将对未获物质奖励的集体或个人进行适当奖励。逾期不候,谢谢各部门的配合。
校人事处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