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行走路线、目的地要提前踩点,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
二、对研究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提前十个工作日完成《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表》(见附件)的签批手续。若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研究生是同一学院的,则由所在学院对此次活动进行审批;若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研究生来自多个学院,则由各相关学院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备案。
三、 经批准的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应当有教师带队。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前,组织者应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安全自救、饮食卫生等宣传教育工作,要事先布置好紧急情况下的联络方式和预案。
四、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时间只能是双休日或节假日,严禁调课外出活动。
五、在集体外出活动结束后,应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及时向学院报告。
研究生部党总支
2008-3-28
|